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利用政策

徽声 2025年08月24日 来源: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佚名 字号:默认 超大
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利用政策

——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黄山市委员会: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以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活化利用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工作制度

      先后出台《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黄山市古村落保护办法》《黄山市徽州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暂行办法》等,制定《徽派传统村落保护标准》《村落徽州徽派民居建设技术导则》《传统村落建设正负面清单》等地方标准。

      二、加强规划引领

      一是编制了《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5)》《黄山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利用示范市总体规划》及310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不断完善传统村落具有一定价值的历史文化保护资源名录,并按要求在村庄规划中落实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等重要控制线。二是在完成26个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屯溪老街等9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基础上,推进黄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黟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以及屯溪隆阜老街和歙县斗山、歙县府衙3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完成4123处历史建筑公布挂牌、测绘建档,完成屯溪区、歙县、黟县、休宁等地3751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三是保护利用传统建筑。合理利用文物建筑、历史建筑、旧厂房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备、设施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

      三、实施风貌管控

      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最小干预”原则,严禁大拆大建和破坏性开发建设,合理挖掘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提炼文化内涵,保护传承村落独特的历史文化。一是坚持传承优先。以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徽州文脉传承工程,歙县、黟县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黄山市获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休宁县、祁门县正在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二是开展全域普查。普查传统建筑8000余栋,其中认定历史建筑4123栋,认定历史建筑之外传统建筑1158栋、新增51处历史建筑。持续开展全市域历史地段普查认定工作,初步确定普查名录19处,公布第一批历史地段名录,同步深化《历史地段普查认定报告》。三是加强风貌管控。出台《黄山市徽派民居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村落徽州徽派民居建设技术导则》及正负面清单,制定《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巡查管控制度(试行)》,加强徽派民居建设管理,健全乡村风貌管控机制,彰显徽派乡村特色。印发《黄山市传统村落风貌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编制《既有农房整改设计图集》《徽派民居管控正面引导清单》,修订《农房建设设计图集》,通过三年行动,传统村落既有建筑风貌得到显著提升,新建房屋风貌得到有效管控,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民收入得到切实提高。

      四、进行保护修缮

      一是修缮传统建筑,集中连片示范区建设期间,我市共修缮传统建筑140栋,建筑面积33811平方米。2024年,我市3个示范县和13个传统村落示范项目获得省级首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省级专项资金4707万元,占全省资金总量的47%。我市出台《黄山市传统建筑修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黄山市传统村落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目前3个示范县384栋传统建筑和13个传统村落示范项目78栋房屋修缮工作已全面竣工。今年,我市26个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项目共争取省级资金5210万元,修缮227栋传统建筑,目前项目正在启动实施阶段。二是修缮历史建筑,提升城区风貌。按照“一栋一策”标准,对屯溪老街榆林巷、渔池巷、海底巷、黟县碧阳镇积善堂、宏村镇大会堂、歙县西街一号等58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实施徽州古城、黟县古城微改造项目,开展建筑立面改造、街巷整治、古城消防提升改造,有效提升城区风貌。三是做好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国家首批七个文化生态保护区之一,代表徽州传统村落典型的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近年来,新增一批传统村落内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如灵山酒酿、打土墙技艺、汪满田鱼灯等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新公布了一批传统村落里的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如新丰灌心糖、芦溪傩面具、蜀源草龙等,极大推动了传统村落居民的非遗保护意识,推广了项目所在产业的知名度,间接带动了增产增收。

      五、注重成效宣传

      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不破坏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外形和元素的基础上,提升传统建筑改造的现代化水平,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互动发展。一是加强村落推介,实施皖南古村落“满天星”行动,编制《皖南古村落“满天星”图册(第一批、第二批)》(100个村)并在第三届徽派古建产业发展大会上对外发布,积极向相关企业宣传推介。二是创新利用方式,盘活闲置资源。推进西街一号、九月徽州、素舍、许村小芹盧民宿、阳产土楼群德味儿、云起时等一批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为特色民宿和文化影视创作基地。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中国建设报、安徽日报对接合作,大力宣传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如在中国建设报发表《加大活化利用 打响特色品牌—安徽省黄山市持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见闻》等;与安徽电视台合作拍摄《将历史文化保护与徽派古建产业发展完美契合》,进一步宣传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古建产业发展的成效。四是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深度挖掘乡村文化资源的经济属性,加强与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旅游“421行动计划”,培育精品民宿287家、旅游风景道10条、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人才238人,开展“双微”提升908处;推出16个康养旅居试点乡村,推动康养旅居乡村与旅行社结对共建;加强乡村旅游品牌创建,齐云山入选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案例”。

      下一步,我市持续将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活化利用赋能乡村振兴,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各类专项资金,整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涉农资金,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二是优先将传统村落纳入精品示范村创建、省级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整治,强化部门之间的对接协作,努力打造黄山样板。三是鼓励区县对有条件有资源禀赋的村落探索开展乡村运营,整合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等资源资产,引入合适的社会资本和运营管理方,实现生态资源向资产、资本的高水平转化。四是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风貌管控,开展既有农房风貌整治提升行动。

      感谢您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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